第二届“平复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二、组织机构
八、收稿、收款地址及联系人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中国书法家协会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杨家伟。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第二届“平复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共松江区委宣传部共同组成。
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篆刻作者寄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 、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承办单位: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200040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联 系 人:郑振华 黄仲达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626号松江区图书馆行政二楼文联办公室(联系人:宋远平 徐秋林)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二、组织机构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四、评审
三、作品
松江区书法家协会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邮编:201620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二届“平复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七、征稿日期
一、举办单位
1、投稿
承 办:上海展区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九、第二届“平复帖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 宁 杨家伟
松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评审委员会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2011年3月28日
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提倡自作诗词。尤其欢迎反映松江人文、历史典故的诗词和楹联书法作品。
1、组委会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四、评审
中共松江区委宣传部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收稿、汇款地址及联系人: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一、举办单位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文汇报社
电 话:13501805941 13331878793 021- 62494921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5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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